信访指南
常见问题
- 什么是信访,信访的功能有哪些?
- 同传统信访渠道相比,网络信访有何优势?
- 收到信访事项后,广州市信访局是如何处理的?
- 什么是诉访分离、分类处理?
- 公民、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(包括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...
-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怎么解决?
- 土地、林地、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应怎么解决?
-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怎么解决?
-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应怎么解决?
-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应怎么解决?
-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不服的应怎么解决?
-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、裁定、决定不服的应怎么解决?
-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?
- 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?
- 对复查意见不服怎么办?
- 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相关行政机关受理吗...
- 信访工作流程图
- 信访人信访流程图
来信指南
为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信访条例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信访人可以采用书信的形式,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。
一、来信方式
(一)邮寄:通过邮局寄出即可。
(二)直投:指定信箱。(广州市市长信箱在越秀区府前路一号东门)
二、投寄单位
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把信件寄给有权处理本问题的单位或领导,可减少中间环节,提高工作效率,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。请不要一信多投,也不要投寄到不属于其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机关。
三、内容要素
清楚表达自己的诉求。反映的信访事项应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物、事件经过、诉求等,要实事求是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讲述理由时最好附上相应的主要证据(包括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有关条款);内容陈述要条理清晰,主次分明,简明扼要。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过的,还要写明原处理机关的名称、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。
四、处理方式
广州市信访局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登记、交办、转送,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进行处理、答复;对各区政府、市直工作部门有《信访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及时进行督办,提出改进建议。
五、答复期限
信件寄出后,应耐心等待结果。《信访条例》第三十三条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作出了规定,在办理期限内写信人无需重复投信,若超期未得到答复的,可以向收信机关查询。
六、其它
来信要写清致信单位或个人的全称,字迹应工整清晰,落款清楚,最好留下联系方式、邮政编码,地址要写完整,联名信要注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